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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间)

发布时间:2022-05-27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安徽网

住有所居是人们的梦想,更是生活的基本需求。近日,《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印发,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提升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

将实行住房困难群体精准保障

“十四五”期间,安徽将实行住房困难群体精准保障,因地制宜,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实行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这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按照规划,保障性租赁住房需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此外,安徽还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人口,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

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5600个

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5600个,房屋建筑面积12500万平方米,惠及130多万户。规划期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有条件的市、县(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如何改?规划建议,以城市更新理念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挖掘小区、片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空置房屋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

此外,规划还提出,跨区域多个产权清晰的老旧小区可统筹安置、整体测算、按规划要求成片改造。打破空间分割,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相结合,形成老旧片区整体改造。同时,鼓励新建项目在满足小区自身需求的基础上,与相邻老旧小区共享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