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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购房条件是这样的

发布时间:2021-11-08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安徽网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咨询,安医一附院高新院区的职工符合职住平衡试点吗?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回复: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购房条件为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家电和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创意文化产业和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在上述重点产业单位工作,且连续在高新区缴纳社保满1年。

上一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领各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遴选,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二、试点内容 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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