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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产业用地可先租后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发布时间:2020-12-02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澎湃新闻

为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海南省印发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实施细则。

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官方微信号消息,11月30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市县政府可采用先租后让方式向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供地,租赁年限一般为5年,不超过10年。

这里所说的先租后让,是指土地出让人对项目用地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由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开发建设和产业运营,待租赁期满并达到准入协议继续履约条件的,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供应方式。

此次《实施细则》明确了先租后让的适用范围、供地年限、供地价格、供地程序、考核评价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