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知,从9月20日起,所有公积金贷款全面实现自主核算,从当天开始,公积金贷款偿还由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20日扣款失败的,将于当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补扣一次。
有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一定要注意了,在扣款日前保证约定的扣款账户中资金足额,防止发生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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