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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优化调整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发布时间:2026-03-20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中房网

3月19日,沈阳市召开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闻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赞介绍情况时表示,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助力投资于人、“好房子”建设,更好支持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优化调整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具体包括:   
       一、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自2026年3月15日起,对于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调整为9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5万元调整为150万元;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5万元调整为210万元。   
      新调整的最高贷款额度叠加1.2倍系数后,缴存人单方、夫妻双方、家庭三方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将分别增加25万元至105万元不等,新市民、青年人、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重点保障群体的贷款限额也将获得相应大幅提升。   
        二、扩大“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   
为有效扩大“商转公”贷款受益群体,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在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时,享受同等购房贷款中额度上浮到1.3倍—4倍的政策,实际可贷额度应结合个人还款能力和房屋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与原政策相比,上述重点保障群体“商转公”贷款限额将大幅提高,切实减轻刚需群体还贷压力。   
      三、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缴存人新购住房或办理“商转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成员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并可享受首套首付比例和首套贷款利率,新政策将惠及更多改善性购房群体。   
      四、阶段性支持缴存人购买车位(库)  
为满足缴存人全场景住房资金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自3月15日起,支持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在同一小区购置无产权登记车位、车库的,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置车位、车库的费用,夫妻双方合计最高提取金额3万元;在同一小区购置有产权登记的,参照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相关政策支持贷款或提取。   
      同时,支持购买多套住房车位、车库提取,一套住房支持一处车位或车库提取。   
      五、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为满足新市民、青年人高品质租房需求,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由1600元/月调整至2000元/月。政策调整前,当年已按原租房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按调整后的提取额度继续提取。   
     上述5项政策措施自2026年3月15日起实施,购买车位、车库提取业务自2026年4月10日开始受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支持缴存人购买车位、车库为阶段性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