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肥自然资规公告 〔2023〕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肥西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挂牌条件
1.用地预申请。
2.出让地价。出让地价不得低于肥西县出让最低价。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4日(清明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下午17︰00(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须到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10室)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6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下午16︰00。
2.挂牌地点为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块以现状出让。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按要求将地块内现状建筑物等评估费用计2938.604832万元一次性支付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指定账号。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为保证地上建筑物安全使用,竞得人须完成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鉴定,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的鉴定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4.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总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6.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相关手续后,与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竞得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且一次性缴清地块内现状建筑物等评估费用后,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7.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报名登记地址: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
联系电话: 0551-68831309
联系人:吴女士
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