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向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等下发《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不法贷款中介乱象的严重危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2023年3月15日~2023年9月15日)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贷款质效,避免“唯指标论”和粗放式发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要主动向客户充分揭示经营用途贷款与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期限错配风险,就违规将经营用途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进行提示;要严格落实经营用途贷款“三查”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关注经营用途贷款发放前后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形,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较短、受让小微企业股权时间较短等现象;严防内外勾结、诱导借款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等问题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底以来,海南、天津、广西、陕西、辽宁、河北、江西、浙江、厦门等多地银保监局陆续发布违规“转贷”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使用经营贷置换房贷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通知对于近期房地产领域骗贷转贷业务有较好的打击效应。”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也是银保监会第二次对于经营贷涉房业务的严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