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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7月至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最高6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6-06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清远市出台《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

《通知》称,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023年1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