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出台《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
《通知》称,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023年1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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