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教育局的消息,8月份合肥市新建小区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区情况公布,具体如下。
合肥市教育局特别说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具体入学条件,届时按照当年国家有关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合肥市相关政策执行。今后如教育主管部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对该区域内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整合,该商品住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区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上一篇:合肥:确保市民吃得上与吃得起猪肉
下一篇:合肥南站南广场月底启用 新增1200余车位
主办单位:合肥市房地产业协会 备案序号:皖ICP备13011016号-1 电话:0551-62650793 地址:宿州路238号房地产大厦B座5楼
Copyright © 2019 安徽惠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