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的意见》,构建“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服务模式。
《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山西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取得初步进展。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房证同交”,并发出“地证同交”首证。
到2025年底,山西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房证同交”,全省新供地项目全部实现“地证同交”,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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