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39号),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房地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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