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重点局组织召开了2019年二季度质量安全大会,进一步拧紧全市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栓”。根据统计,今年二季度,市重点局共组织对6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巡查,发现各类隐患557个,处罚违约金235.8万元。
2019年上半年,市重点局以质量安全隐患防治和专项整治为核心,把质量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目前,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整体状况可控,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
与此同时,少数项目存在隐患,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种种问题。比如,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不到位,塔吊、脚手架等存在较多隐患;安全专项方案及人员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机制有待完善;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到岗履责,施工质量把关不严。
今年以来,大建设已连出重拳整治项目违规行为,多家知名建设企业“中招”。比如,浙江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市重点局“黑名单”,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市重点局项目的建设招标。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市重点局“黑名单”,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市重点局管理项目的建设投标。(合肥晚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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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有关部署,今年全市各行业(领域)共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18处。我市近日下发通知,将长丰县瓦东干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10处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市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其余事故隐患由各地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督办。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整治小组,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整治时限,督促并协助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尽快落实隐患整治任务。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对未按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各隐患整治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认真制定隐患整治方案,明确隐患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专项资金,加强整治工作调度,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要加强对隐患整治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和防范,制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整治督办单位要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确保隐患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市重点督促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已完成隐患整治任务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报验销案;对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完成整治的,需报经市安委会办公室批准,可适当延长整治时限;对隐患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