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4月6日起,在办理存量住房转移登记时,无论购房人为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须提交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限购查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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