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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出台《肥东县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29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改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信守法的行业营商环境,整体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让群众不断提升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肥东县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肥东县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1月,依据《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等级评定评分标准》,对上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年度信用等级。《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的施行将完善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信用动态评价管理,强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了“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从而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