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住建局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本级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办法》。
该规定明确,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0—2022年度,租金补贴标准为15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为15平方米。
租赁补贴协议期为3年,自签订协议次月起计算,至协议期结束为止;原则上按季发放,并在当季季末发放完毕;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保障家庭按要求提供用于领取补贴的银行账户,汕头市住建局委托银行直接把补贴资金划入保障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据了解,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补贴金额按下式计算:补贴额=租金补贴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调节系数×补贴系数。家庭人口调节系数为:1人户按2计,2人户按2.5计,3至5人户按实际人数计,5人以上(不包括本数)户按5计。
租赁补贴按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实行分档补贴。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汕头市国有(集体)企业困难职工优待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保障家庭,补贴系数为1.2;保障家庭成员中有抚恤优抚对象或见义勇为人员的,补贴系数为1.5;非上述保障家庭,补贴系数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