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发布了重磅新政,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发布《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
《通知》提及,深圳市全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开发企业可向市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但《通知》中提到的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房的商务公寓项目,不包括现状已建成、已销售、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务公寓项目。
另外,优化城市主副中心和组团中心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 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从用地结构上增加居住用地规模,增加公共住房供给。
二、公寓项目背离初衷 将提高居住用地比例
深圳的商务公寓与其他地方有所不同,经常可以看到公寓项目,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到,2017年,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上海等城市已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2019年11月,住建部批准新的《办公建筑设计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原《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同时废止。新标准已取消了公寓式办公楼。
此次深圳市停止商务公寓审批,这一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深圳市的实际管理需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称,深圳将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保障市民安居需求。
适当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在规划层面,深圳结合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契机,研究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比例,优化各级城市中心区内的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将适当压缩商业用地规模,提高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