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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更新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0-04-30 作者:admin3 阅读次数: 来源:合肥在线

4月29日,记者从合肥市轨道公司获悉,为规范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合肥市公安局会同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对已实行了3年多的《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试行)》进行更新。新版《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将于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广大市民乘客出行携带物品需注意!

新版合肥轨道交通“禁限带目录”中,较旧版主要做了以下内容修订:

1.在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管制器具类”中新增了“钢珠枪”。

2.在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中新增了“活禽、家畜、活体宠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 、其他可能妨碍运营的活体动物”。

3.在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每名乘客携带的菜刀、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艺刀、工具刀等要求由原先的“单品刀刃部分在 10 厘米以上的”变为“菜刀单品刀刃部分在 20 厘米以上的,其他单品刀刃部分在 10 厘米以上的”。

4.在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白酒在原先“50度以上,累计不得超过2公斤(含),应当保持包装完好”要求的基础上取消了对度数的要求,修订后所有度数的白酒皆累计不得超过2公斤(含),且应当保持包装完好。

5.在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新增“超长超大物品”,要求长度不得超过 1.6米,体积不得超过0.15立方米或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 1.8米。

此次修订禁限带目录,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乘客出行效率。乘客不能携带该目录中规定的限带物品进站,对于携带的违禁物品,公安机关及车站将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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