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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码”!合肥刚刚发布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作者:admin3 阅读次数: 来源:合肥在线

关于做好重点领域“安康码”应用的通知

合疫防指办【2020】13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直相关部门:

为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促进单位企业复工复业,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0号通告、省防指办《关于做好“安康码”互认通用和推广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181号)和“安康码”推广应用及为企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重点领域有效推进“安康码”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办公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交通卡口,符合复工复业规定的企事业单位。

二、应用场景

1.工作人员:各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后勤人员、安保人员),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填报信息,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工作人员返岗的必备条件。

2.服务对象、来访人员:各单位做好宣传,在单位入口设置检查点,安排专人对来访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康码”核验,引导未申领“安康码”的人员现场申领。

三、检查点设置

各开展“安康码”应用的单位、场所,可以通过“皖事通”APP“安康码(合肥)核验”模块的“申请注册检查点”功能,自助申请检查点账号。采用“扫码+测温”方式进行通行人员核验,并对体温异常的人员进行异常登记。

四、责任分工

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各级党政办公场所“安康码”应用。

2.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牵头做好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便民服务点“安康码”应用。

3.市经信局负责牵头做好工业企业“安康码”应用。

4.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建筑业企业、工地的“安康码”应用。

5.市交通局负责牵头做好交通卡口、客运企业、轨道交通企业的“安康码”应用。

6.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做好大型商超的“安康码”应用。7.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牵头做好管理范围的宾馆饭店、文化场所、全封闭旅游景点“安康码”应用。8.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做好“安康码”应用工作。

9.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做好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的“安康码”应用。

10.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牵头做好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住宅小区“安康码”应用。

11.市重点局负责牵头做好重点工程“安康码”应用。

12.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牵头做好金融机构、网点“安康码”应用。

13.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指导本系统下属单位做好“安康码”应用。

14.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做好“安康码”平台支撑,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安康码”应用。

15.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安康码”申领应用宣传推广、检查点账户审核、群众申诉复核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是做好省内互认。目前省内各城市之间已经实现“安康码”互认,请各单位在组织检查点开展“安康码”核验时,明确给予省内其他城市申领的“安康码”与合肥“安康码”同等通行待遇。二是做好安全管理。请各单位在组织推广中,做好核验点账号专人管理、规范使用,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附件:1.“安康码(合肥)”操作手册

2.“安康码(合肥)”核查点核验端操作手册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