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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4项举措支持用地企业 竞得人可延期缴纳出让金

发布时间:2020-02-18 作者:admin3 阅读次数: 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避免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无法履约产生违约责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市政府同意,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用地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调整了土地交易和出让合同签订、缴纳出让金及履约监管期限,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1、1月24日至疫情结束期间,正在出让(拍卖、挂牌)的地块可终止或中止交易,待疫情消除后重新或继续出让。

2、土地已成交,未签订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

3、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缴纳出让金。

4、对已交付的宗地,疫情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未能按期交地、开工、竣工的,疫情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主动服务,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履约的地块,及时通知相关权利人。积极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让企业集中精力发展,共同打赢这场抗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