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启用办证资金托管账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切实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我市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展“交房即发证”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办证资金托管账户,请各开发企业通知购房群众将办证资金交至办证资金托管账户,严禁开发企业代收购房群众办证资金。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资金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按房屋自动匹配相应的子账户相关信息,各开发企业要将子账户信息提供给购房群众。
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