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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出台十项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28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观点网

梧州住建公众号9月26日披露,广西省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9月25日印发了《梧州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十项措施》的出台将为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信心和促进房地产投资、销售起到积极作用。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措施提到,购买新建商品房实施契税补贴。在2022年内,对在梧州市各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商品房网签备案后6个月内缴交契税的购房人,按已缴契税为基数,实施契税补贴到购房人。

在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内购房的契税补贴比例为50%,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人办理契税补贴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有关材料,逾期不再予以办理。

措施提到,提供优质房源开展团购优惠活动,从本措施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的原则上,选择一批优质楼盘,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团购优惠活动,团购5套以上即可享受优惠。

参加团购优惠活动的商品房优惠幅度不超过备案价格的30%,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鼓励企业团购住房用于企业人才安置,购买20套以上且5年内过户到企业职工名下的,在过户过程中给予50%地方留成交易税费补贴。

科学指导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备案价格自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保持稳定,不得调整,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价格申报制度要求重新申报确定。申请重新备案时按一房一价进行价格调整,调整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0%。

企业让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本措施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梧州市新建商品住房让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名录”内购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利给购房人,所需费用由房地产企业承担,直接缴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购房享受当地入学待遇。从本措施印发之日起,在梧州市各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适龄随迁子女属于起始年级的,可凭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居住证等材料申请入学,按有关规定,以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