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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低保标准增幅达432.5%

发布时间:2019-09-19 作者:admin3 阅读次数: 来源:安徽网

合肥市民政局今天通报了全市实行低保制度情况。据介绍,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54万人,约占户籍人口的2.5%,其中农村低保覆盖面为4.06%。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生活困难的居民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合肥市于1996年7月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合肥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2007年7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在庐阳区建立并推广至全市。至此,合肥市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54万人,约占户籍人口的2.5%,其中农村低保覆盖面为4.06%。

据介绍,2019年7月1日起,合肥市城区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639元,县域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602元。这是合肥市连续第16次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至目前,合肥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制度建立之初的的户月人均120元,提高至639元,增幅432.5%。农村低保由2007年的年人均683元,提高至年人均7224元,增长约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