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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符合条件老旧自建危房可解危置换

发布时间:2022-06-09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合肥报业全媒体

今年初,安徽省人大代表鲍挺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关于城市危房处置工作的建议。近日,安徽省住建厅答复表示,下一步将加快为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及时解危,探索建立房屋体检制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排查发现房屋老龄化占比较大

2020年以来,全省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累计排查城市房屋54万余栋,排查出存在问题的4000余栋,已整改完成2000余栋。

同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除安全隐患,累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2836个,涉及74.5万户居民。稳步推进包括城中村、城市危房等在内的各类棚户区改造,累计改造315.75万套。

当前,全省正在进行房屋安全大排查,从初步排查情况看,房屋老龄化占比还较大,部分城市“城中村”问题突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使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识别能力有限,一些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得不到及时解危。

老旧自建危房可解危置换

省住建厅提出,下一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将强调房屋整修,综合考虑小区实际和居民需求。通过规划老旧片区改造项目,统筹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老旧小区建设及后期运营管理。

“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2022年计划改造城中村88个项目4.62万套、城市危房12个项目0.13万套;2023-2025年计划改造城中村354个项目17.83万套、城市危房32个项目0.89万套。

另外,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对规模不大,鉴定为C、D级的老旧自建危房,可通过提前收储、提供过渡、货币补偿等方式解危置换,或者组织业主通过集资重建、加固、修缮等方式分类处置。

加快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立法

接下来,全省将加快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对目前亟待解决的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问题,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我省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并明确自建房使用、管理各方职责,明确自建房安全管理资金保障。

另外,探索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一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的安全鉴定,探索推进房屋质量安全险制度,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完善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管机制,更好地解决房屋维修资金来源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