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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共有产权房预售合同、买卖合同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23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中房网

3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其中,预售合同中特别提示,买方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买方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买方出租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市级代持机构指定的统一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

北京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现房合同的主要内容与预售合同基本内容一致,因共有产权住房现房房屋的特点,较预售合同,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对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等内容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