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合肥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要求,该局新增3个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据悉,实行告知承诺制的3个证明事项分别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延续)、商品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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