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平稳发展。
源头管控,落实“三个必查”
为有效开展行业监管,着力培育市场、引导市场、净化市场,我局坚持落实“三个必查”工作制度。
按照“开盘前必查”要求,对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信息公示制度,保障购房群众知情权。严肃查处违规销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将新开盘销售和投诉较多、问题较为突出的开发项目列为重点巡查对象,督促企业遵章守法、诚信经营。按照“交付时必查”要求,提前梳理即将交付项目,组织召开交付工作会议,并对交付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做好交付准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按照“投诉后必查”要求,对重大信访矛盾隐患项目进行检查,深入了解问题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2020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累计对合肥瑞钰置业有限公司“卓锦园”等商品房项目进行巡查549家(次)。
防控风险,强化资金监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推进开发项目顺利建设,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全额监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严格把控预售资金收存、支取、使用等各环节,全过程监管预售资金款项。督促企业及时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直接缴存至监管账户,并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协助企业处理首付款、网签合同变更问题,受理购房人查询预售资金到账情况。为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通过对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升级,实现预售项目楼盘开户、资金缴存等环节全程网办,逐步实现一般监管资金拨付由“一次跑”向“不见面”办理转变。
2020年,市房产局共开立监管账户806个,进款总额1338亿元,核准拨付监管资金1172亿元,拨付农民工工资19.2亿元。
齐抓共管,规范项目交付
为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交付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房产局会同市建设局、市自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并定期召开房地产项目交付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质量为本。要求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切实建立管控制度,健全责任体系,及时处理好存在的各项问题。二是坚持预防为主。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将关口前移,按照“9631”交付要求在相应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安排,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防范,巩固拓展“三个必查”,即坚持开盘前必查、交付前必查、投诉时必查,切实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三是坚持化解为先。要求各房地产企业立足“除早除小”,将矛盾遏制在萌芽状态;化解矛盾要有理有据、坚守原则;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要分析成因,抓住根本,扭住关键,妥善化解。四是坚持依法为要。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坚持依法经营,运用法律思维和方式处置问题;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各相关单位要依法处置,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重拳出击,严防哄抬房价
针对我市个别小区业主擅自成立所谓“房价指导委员会”,并通过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布集体涨价言论,涉嫌恶意炒作房价的行为。我局立即行动,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严厉打击各类哄抬房价的不法行为。
逐梦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守好“十三五”胜利成果,科学部署、精准施策,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在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上做实、做细、做全,奋力推动房产市场向稳向好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向我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