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在宿州路与阜南路交口房地产大厦A座九楼会议室,举行2020年度合肥市市区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公开摇号,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各区(开发区)住建局(建发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申请家庭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
一、申请家庭情况
经审核公示,本次公开摇号的最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计318户,按申请家庭类型分为:
1、最低收入家庭77户,其中:优先家庭59户,普通家庭18户;
2、低收入家庭241户,其中:优先家庭45户,普通家庭196户。
二、摇号方法
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轮候、优先保障困难家庭,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的原则。
依据《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合政〔2019〕52号)第二十二条,“在我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等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符合保障条件的,优先予以安排”的规定,秉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为主,城镇较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为主的原则,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顺序公开摇号对象为: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房顺序按公开摇号取得的顺序号依次进行。
(二)摇号方法
本次参加选房顺序号摇号的318户申请家庭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分为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两类家庭,两类家庭按优先情况分别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
摇号由主持人邀请申请家庭代表按最低收入优先组、最低收入普通组、低收入优先组、低收入普通组依次摇出选房顺序1-318号。其中:最低收入优先组1-59号,最低收入普通组60-77号;低收入优先组78-122号,低收入普通组123-318号。
三、摇号现场公证监督
本次摇号的318户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及摇号软件已由公证机关进行了核验、封存并妥善保管,在今天的摇号现场当场拆封,并进行安装,摇号由第三方独立操作。今天公开摇号的时间、地点、摇号方法等相关信息,已在26日通过合肥晚报和合肥政府信息公开网、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摇号现场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公证外,还有新闻媒体以及一些申请家庭代表参与现场监督,见证摇号全过程。摇号结果在摇号操作结束后的第一时间现场打印张贴,并于10月29日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进一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摇号结果查询
对于本次公开摇号的结果,申请家庭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一是今天摇号结束后现场张贴的表格;二是2020年10月29日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上的公示信息。
五、选房配租手续办理
1、本次公开摇号配租房源具体信息、现场看房及选房配租时间,由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根据房源筹集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2、选房顺序号仅限本人使用。申请家庭根据各自公开摇号取得的选房顺序号,在规定的选房地点和时间内按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选房配租前,申请家庭符合租赁补贴发放规定的,将以发放租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成功选房家庭,按租赁补贴发放规定自选房当月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放弃选房家庭,按租赁补贴发放规定补贴发放至2020年12月份,2021年年审后按规定进行保障。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方式为主,保障家庭领取租赁补贴后自行租房居住。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较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分别为18 元、16.2 元、10.8 元、 7.2 元/月・平方米・人,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补贴标准提高 20%。每户每月租赁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