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10月2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简化异地户口职工离职提取办理要件的通知》,以后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原籍户口簿。
根据《通知》,从即日起,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取消提供原籍户口簿,户籍信息由市管理中心通过公安部门联网数据核查等方式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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