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附件:1.实施细则
2.《委托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4.政策解读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3年4月26日
上一篇:安徽保障性住房将出台建设标准
下一篇:安徽省直公积金发布新政
主办单位:合肥市房地产业协会 备案序号:皖ICP备13011016号-1 电话:0551-62650793 地址:宿州路238号房地产大厦B座5楼
Copyright © 2019 安徽惠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