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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将推行新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

发布时间:2023-02-02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自然资规〔2022〕173号

关于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及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2版)》关于推动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要求,现就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商品房购买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经购买人申请,对符合预告登记条件的,在网签合同备案时可同步申请办理新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资料齐全的也可一并申请),当日办结。

二、工作流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房产预测绘报告等材料,同步建立商品房网签楼盘表和不动产登记楼盘表。两个楼盘表以房屋编码为基础,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时更新。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购买人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合房〔2018〕130号)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

(三)坚持自愿申请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时,可同步提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

(四)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颁发纸质版预告登记证明,同步向预告权利人(购房人)发放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这一营商举措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具体责任单位(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此项举措落实到位。

(二)完善信息共享。相关部门要完善信息系统,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另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办理业务时,使用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和电子证书证明,实现信息共享“零材料、无纸化”业务模式,为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当日办结”提供保障。在具体细节、操作上不断精益求精、持续优化,多措并举保障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强化业务培训。对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办理业务,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电视等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工作举措和成效;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并及时总结、改进完善,不断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