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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租房 每人每年提高至12000元

发布时间:2022-06-14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观点地产网

6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中心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

据了解,呼市市区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0元,市属旗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

另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最迟到2022年12月31日,由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主动备案,企业无需申请,到期后进行补缴并恢复正常缴存;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管理部门,不计罚息。超过期限未偿还的,按正常逾期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