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51-62650793
政策法规
首页 > 政策法规 > 襄阳:实行“认贷不认房”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两成

襄阳:实行“认贷不认房”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两成

发布时间:2022-06-14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观点地产网

6月12日,湖北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促进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通知》放宽套数认定范围,实行“认贷不认房”。对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另外,《通知》还提高了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暂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

群众购买现房作为首套房并且签订了网签合同完成契税交纳了的,给予2万元的补贴 。符合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规定的,对新来襄返襄就业创业人才购买现房的,可依据人才类别分别享受15万、12万、8万、6万不等的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据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实施范围为襄阳城区,包括襄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