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遵循客观公正、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评定其信用等级。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申请A级未通过的或B级、C级之外的信用主体,统一标记为N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信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
其中,住房公积金信用主体评定信用A级的,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可按其类别分别适用不同激励措施。评定为A级的缴存单位享受包括承诺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容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评定为A级的缴存职工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激励措施。
另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2022年5月31日至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