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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新政:购买新房首套补贴8000元、二套补贴12000元

发布时间:2022-05-07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乐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乐山近日印发了《乐山市中心城区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措施》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旨在着力保障群众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措施》自4月22日发布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其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涉及四个方面。

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

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开发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开发项目规划许可证载建筑规模,先行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剩余50%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书面承诺分期缴纳。

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施工许可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并承诺在办理最后一批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营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

实行预售资金“绿色通道”办理

优化房地产项目前期开工手续。推行分阶段办理前期开工手续,新建开发项目可以按基坑工程、建筑主体(含地下室)分阶段申请施工许可证,且项目为同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应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

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预售资金缴存、支取等相关措施,在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着重解决开发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切实提高市场韧性和活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按照“严管厚爱”原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对信用评级A级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许可及预售资金实行“绿色通道”办理。

持续强化住房保障深度广度

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

根据保障对象具体情况,分类确定公租房准入条件和租金标准,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加大政策倾斜保障力度,确保应保尽保。

不断完善公租房管理制度,在巩固公租房兜底性政策的基础上,拓展普惠性,探索评估、修改我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准入条件,更好地解决新市民、新青年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众阶段性“住房难”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推行“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

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为解决“交房长期办不了证”“住权与产权不同步”等问题,对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税收缴纳、不动产预告登记等多部门流程进行优化融合。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同时,及时为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抽查。积极防范市场风险,严格落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开发全周期管理,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