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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6万!淮北发布最新购房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4-13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来源:淮北市住建局

4月12日,为支持满足刚性住房需求,鼓励引导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力促进商品住房市场销售,有效降低非住宅商品房库存,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心循环和健康发展,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分行、淮北银保监分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淮北市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淮北市将实施三类优惠政策:财政奖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其中,财政奖励最高额度可达6万元。

(一)财政奖励

个人或家庭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0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购买家庭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40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个人、家庭或者企业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给予15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提供充足的信贷额度,优先满足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购房人的按揭贷款需求,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一般5个工作日即可放款。

降低借款人资金成本,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执行利率优惠政策,首套房贷款年利率最低可降至5.1%,提前还款0违约金。以客户贷款50万元,30年为例,最高可为客户节约利息成本约6万元。

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可同时向银行机构申请家装、家居等消费贷款。购房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上+线下的方式办理贷款及还款业务,最大程度地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总房款减免3%-5% 的优惠。优惠信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四)使用原则

先购后补。补贴对象在我市城区内购买房屋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财政奖励。

专款专用。购房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每年列入专项预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定期发放,专款专用。

违规必究。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依法追回,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适用范围

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指以家庭为单位在淮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的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人或家庭,购买的必须是由参加2022年春季房展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并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新建商品住房、新建非住宅商品房。

个人或家庭购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